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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『失業金』絕對不要領滿6個月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tina    時間: 2008-12-30 18:19     標題: 『失業金』絕對不要領滿6個月

『失業金』絕對不要領滿6個月

雖然你可能用不到,但可以告訴給可能有需要的親友,及勞工朋友們~~~~提醒他們


『失業金』絕對不要領滿6個月~~~~~~

記得哦~~~~一輩子最多只能領五個月,一旦領滿6個月,退休金就全部沒有了!


絕對不要因小失大!!!

今天上勞保局的網站上才看到的勞保局規定

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。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,本人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,如果你有十幾二十年的年資,郤又領滿六個月的人,你的老年給付可憐了...


可能有很多人都不知道,快告訴你所知道身邊想領失業金的人吧....

附上勞保局的網頁,自己看看吧!

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?a=0005071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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